棚户区改造需要交维修基金

2024-04-30 07:47

1. 棚户区改造需要交维修基金

法律分析:棚户区改造房需要交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棚户区改造需要交维修基金

2. 房改房有维修基金吗?

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一、房屋维修基金申请使用的条件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和总业主人数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
使用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十九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分摊,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相关业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维修资金个人分户帐不足使用时,不足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第二十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物业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第二十一条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社区居委会)根据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二)管理机构外勘查验,确认维修项目并界定受益范围。
(三)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维修方案:包括拟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项目、维修单位选择方式、费用预算、列支范围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受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申请并确定维修方案。
(五)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维修方案;维修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审核费用列入维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维修方案的组织实施人应当对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决算、业主意见表、分摊明细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管理机构根据维修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管理机构对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后,按维修合同约定留存质保金,将维修费用余额划转至维修单位,并从相应业主个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中扣除。
二、房改房买卖的方式
1、按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其房屋的占有、使用、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同意就可处置。但其房产证上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以成本价购买等记载,因此在进行转让时,须补交一定的费用,否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按照现行规定,成本价房改房可选择两种补交费用的方式:
(1)直接上市交易,由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产权人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
(2)产权人也可先将成本价房改房变为商品房后再行上市交易,具体操作是由其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后,向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改局申请办理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变为商品房后,再次交易时,售房款除税费外,收益全部归产权人所有。
2、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标准价房改房的价格低于成本价房改房),其房屋的占有、使用、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取消了需经原产权单位同意方可处置的规定,以及收益须按一定标准和原产权单位分成的规定(除非在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目前唯一的限制就是原产权单位在同等价格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与成本价房改房类似,标准价房改房的产权证上也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以标准价购买等记载,因此在进行转让时,也须补交一定的费用,否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按照现行规定,标准价房改房可选择两种补交费用的方式:
(1)产权人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并扣除按当年房改成本价6%(适用于城近郊八区,远郊十个区县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计算的价款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
(2)产权人也可以向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申请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补交房价款后,按照房改成本价的有关政策上市出售,即与成本价房改房的交易方式一样。

3. 房改房有维修基金吗

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一、房屋维修基金申请使用的条件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和总业主人数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
使用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十九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分摊,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相关业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维修资金个人分户帐不足使用时,不足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第二十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物业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第二十一条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社区居委会)根据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二)管理机构外勘查验,确认维修项目并界定受益范围。
(三)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维修方案:包括拟维修、更新和改造的项目、维修单位选择方式、费用预算、列支范围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受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申请并确定维修方案。
(五)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聘请物业服务人员的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维修方案;维修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审核费用列入维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六)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维修方案的组织实施人应当对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决算、业主意见表、分摊明细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管理机构根据维修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管理机构对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后,按维修合同约定留存质保金,将维修费用余额划转至维修单位,并从相应业主个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中扣除。
二、房改房买卖的方式
1、按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其房屋的占有、使用、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不需经过原产权单位同意就可处置。但其房产证上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以成本价购买等记载,因此在进行转让时,须补交一定的费用,否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按照现行规定,成本价房改房可选择两种补交费用的方式:
(1)直接上市交易,由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产权人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
(2)产权人也可先将成本价房改房变为商品房后再行上市交易,具体操作是由其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后,向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改局申请办理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变为商品房后,再次交易时,售房款除税费外,收益全部归产权人所有。
2、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标准价房改房的价格低于成本价房改房),其房屋的占有、使用、处置的权利全部归产权人所有,取消了需经原产权单位同意方可处置的规定,以及收益须按一定标准和原产权单位分成的规定(除非在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目前唯一的限制就是原产权单位在同等价格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与成本价房改房类似,标准价房改房的产权证上也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和以标准价购买等记载,因此在进行转让时,也须补交一定的费用,否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按照现行规定,标准价房改房可选择两种补交费用的方式:
(1)产权人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并扣除按当年房改成本价6%(适用于城近郊八区,远郊十个区县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计算的价款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
(2)产权人也可以向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申请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补交房价款后,按照房改成本价的有关政策上市出售,即与成本价房改房的交易方式一样。

房改房有维修基金吗

4. 购买平改楼需交房屋维修基金吗?怎么交房屋维修基金

购买住房的时候会让户主缴存一笔房屋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备或者房屋主体出现问题的时候申请维修的,房屋维修基金是有一定的使用条件的,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申请,没有缴纳维修基金自然也就没有权益,那么购买平改楼需要交房屋维修基金吗,购买平改楼怎么交房屋维修基金呢?   
   购买住房的时候会让户主缴存一笔 房屋维修基金 用于公共设备或者房屋主体出现问题的时候申请维修的,房屋维修基金是有一定的使用条件的,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申请,没有缴纳维修基金自然也就没有权益,那么购买平改楼需要 交房 屋维修基金吗,购买平改楼怎么交房屋维修基金呢?
    购买平改楼需要交房屋维修基金吗 
   1、按照建设部中关于 公共维修基金 的部分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 业主委员会 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2、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 房地产开发企业 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3、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 共用部位 、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 产权 人。
    购买平改楼怎么交房屋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 住宅 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
    (一)非单一产权 商品住房 (含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 拆迁安置 住房、建设单位自用房屋)、住宅 小区 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元至一元标准缴存;
   (二)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至八十元标准缴存;
   (三)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三千元至五千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四)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标准,一次性缴存属业主的维修资金。
   以上就是关于购买平改楼是否需要缴纳维修基金以及怎么交房屋维修基金的介绍了,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具体缴存标准,由房屋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 物业管理 主管部门按照房屋层数、结构、电梯设备等情况确定。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5. 房改房有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有。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房改房有维修基金吗

6. 房改房有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有。公有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7. 棚户区改造旧房换新房旧房的那个大修维修基金可以转家到新房上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关于您咨询棚户区改造旧房换新房旧房的那个大修维修基金可以转家到新房上吗的问题,已为您查找到以下相关信息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住房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维修基金按房价的2%左右缴纳,可以由开发商代收、也可以自己交到房屋属地房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房屋维修基【摘要】
棚户区改造旧房换新房旧房的那个大修维修基金可以转家到新房上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关于您咨询棚户区改造旧房换新房旧房的那个大修维修基金可以转家到新房上吗的问题,已为您查找到以下相关信息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将会遵循五个原则,即“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住房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维修基金按房价的2%左右缴纳,可以由开发商代收、也可以自己交到房屋属地房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房屋维修基【回答】

棚户区改造旧房换新房旧房的那个大修维修基金可以转家到新房上吗

8. 棚户区改造旧房换新房旧房的那个大修维修基金可以转家到新房上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房屋买卖中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祝您好运连连【摘要】
棚户区改造旧房换新房旧房的那个大修维修基金可以转家到新房上吗【提问】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房屋买卖中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祝您好运连连【回答】
你好,你可以打字吗【回答】
你先稍等一下,我帮你看看【回答】
我是棚户区改造换了一个新房,现在要办房产证就要在交大休基金,我想问一下旧房的大休基金可以转过来吗?【提问】
你好,这个为你查到的是,他是可以转的,就看当地的情形是怎么样的,有的地方可以转有的说可以但后来又说不可以,具体的细节你可以去相关部门问问,看你们当地是怎么样的,【回答】
那要资讯那里【提问】
你当时是在哪里交的钱,你过去问问他们【回答】
我的房是后来买的,前面的房主交的,是不是应该问一下房管局【提问】
对的【回答】
有的地方他是可以转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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