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率调整吗?

2024-05-17 22:42

1. 增值税税率调整吗?

关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政策解读

增值税税率调整吗?

2. 增值税税率可以调整吗

经国务院批准,增值税税率可以调整。
扩展阅读::
3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议内容,出台了具体可执行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直白点说就是:原来适用17%的现在改用16%,原来适用11%的改用10%,适用6%的不变。

3. 增值税税率有什么调整

法律分析: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2019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
法律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增值税税率有什么调整

4. 增值税税率调整

关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政策解读

5.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有什么影响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降低增值税税率可以使企业税负减轻,一方面企业支出减少,另一方面采购原材料的成本也会随之降低。如果增值税税率增加,其影响为增加了企业税负负担,也增加了企业支出,采购原材料成本也会相应的提高。我国近些年增值税税率不断下调,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扩展资料: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调整后,有什么影响

6. 如何理解增值税的税率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7. 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2、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

8. 增值税调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七、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如遇问题,请及时上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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